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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包裝需標注糖鹽及熱量
膳食營養問題是影響國民健康非常重要的因素,國外很多年以前就引起了關注。而我國現在還沒有一部關於營養促進的法律條文。要求食品標注糖鹽及熱量,主要是因為國人鹽、熱量攝入太多,從國人的身體健康出發,國家做出了明確規定。
國人鹽、熱量攝入太多
“控制慢性病,特別是控制高血壓務必要減少鹽的攝入量。”王隴德說,“一份調查顯示,全國平均每人每天鹽的攝入量為12克,目前專家建議每人每天攝入鹽要控制在6克以內、攝入油要控制在25克以內。實際上身體的需求量並沒有那麼多。美國推薦每人每天攝鹽量2.3克,我們一下子減不了那麼低,先減到6克看看。”
至於糖分,與會專家紛紛提到了軟飲料。許多人不喜歡喝水,就是喜歡喝含糖的飲料,這個既不利於食欲,而且大量的熱能不知不覺的進入,造成了很多的孩子肥胖,一生都受到影響。
王隴德提出,應該建立規範的定型包裝食品標籤制度,即食品外包裝上應詳盡標注食品中各成分的含量。“我們現在絕大部分人不會看那些標注。一聽335毫升的可樂有144千卡,而人快走半個小時才消耗150千卡。所以定型包裝食品的標籤是非常重要的。”王隴德也建議,消費者應注意商品外包裝上的成分標注,控制攝入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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